一、海之心心理工作室實行雙重管理,在本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,接受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導和考核,將日常工作開展情況作為考評指標。
二、工作室成員應遵守心理輔導站的工作宗旨,明確工作室的工作范圍,保持工作熱情、接待學生態度認真有耐心。且工作應以心理學等理論為指導,尊重科學,實事求是,摒棄個人好惡,禁宣揚止和采用迷信、虛幻、神靈等一切非科學的理論和方法。
三、工作室成員應定期參加學習心理培訓,提高素養。
四、工作室成員必須嚴格遵循保密原則,不得泄露學生的檔案。并建立和整理學生心理檔案,定期對重點關注的同學進行歸檔整理,及時更新特殊問題學生的檔案。
五、工作室應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,不斷改進工作辦法,創造性地開展工作。
六、工作室站成員應與心理站指導老師建立良好的關系,尊重指導老師,成員間要團結互助,不做任何有損心理站的聲譽的事情。